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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家电下乡”工作调研报告
2009-05-16 09:06  文章来源:赤峰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把国家惠农惠牧政策真正落在实处,市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走访了12个旗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11个乡镇苏木财政所、47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部分农户,对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自去年12月份我市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多数旗县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旗县区长亲自抓;及时组织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会议,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落实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方案》,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经常研究部署家电下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我市农牧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已有越来越多的农牧民领取到补贴,切实感受到国家惠农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和利益。截止到4月末,全市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58家,覆盖全市70%的乡镇苏木。今年1-4月份,全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461台(件),实现销售额3270.66万元,占全市农村牧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拉动全市农村牧区消费近2个百分点。全市已有1万多户农牧民申领到补贴,申领补贴金额达到168.74万元。目前,我市家电下乡销售数量、销售额、补贴数量三项主要指标均位居全区首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组织机构不健全,措施不完善。个别旗县区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有的虽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却从未召开过专门工作会议,不能积极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地区家电下乡工作,制定措施,组织落实。
2.网点分布不均匀,布局不合理。70%网点集中在旗县区中心城镇,许多农村牧区仍然为空白点,给农牧民购买、维修维护带来许多不便。
3.网点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规定宣传达不到规范要求,致使许多农牧民对补贴兑付流程不清楚,申领补贴时出现多次往返的现象;没有设立专柜,配备专销人员;销售网点没有配备电脑或开通电脑录入系统,没有电脑操作人员;不能将购买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录入,不能按时向消费者提供购买发票,严重影响农牧民正常申领补贴;不能提供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三包”、上门维修等规定服务;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少,货源不充足、进货渠道不畅通现象。这些问题已成为全市乡镇网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另外部分销售网点存在虚假宣传,曲解家电下乡政策,误导或欺骗农牧民,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中标企业不履约,承诺不落实。我市多家中标销售企业,多次将家电下乡产品放置非家电下乡网点销售,进行虚假宣传。对其所授权网点也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5.补贴兑付不及时,政策不兑现。截止到4月末,由于补贴手续过于繁杂和不能及时录入系统等原因,我市家电下乡实际兑付补贴率仅为40%。
6.管理部门责任难落实,监管不到位。全市销售网点数量多、分布广,交通不便,许多乡镇网点仍处于失控状态,对于他们规范经营情况、销售情况、开具发票情况、及时录入情况、补贴兑付情况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措施。针对这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提出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安排意见,落实责任目标,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旗县区都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区家电下乡工作。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3.加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各级商务部门12312举报投诉中心,工商部“12315”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投诉举报。各旗县区要针对家电下乡重特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
4.制定兑付补贴措施,提高补贴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措施,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补贴方法,争取让补贴手续更直接、更快捷,更方便广大农牧民。目前,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新的补贴方法,准备通过试点后在全市推广。
5.强化管理,规范销售网点经营。拟建立我市家电下乡“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系统”,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及网点的备案、销售、录入、补贴兑付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转发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发布重要通知、公告,推荐先进典型经验,通报各地区及网点存在问题,快速受理投诉举报等。进一步提高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6.解决好销售网点发票问题,推进补贴进度。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家电下乡”发票管理办法。建议各旗县区税务部门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政策倾斜,主动为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提供大额发票。
7.加强培训,严把操作程序。重点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中标销售企业中标协议承诺及我市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网点操作系统进行培训。
8.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销售氛围。旗县区、乡镇、村及销售网点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格局,掀起新的宣传热潮。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好的宣传经验和做法。
9.加强协调,搞好网点与生产企业的产销对接。会同我市家电总商会及中标销售企业,组织中标生产企业与我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产销对接会。扩大网点进货渠道,降低运输成本,增加产品品种,方便农牧民选购。
10.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要按照《家电下乡细则》要求,建立和完善中标销售企业与网点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二是建立评比先进与表彰制度,激励企业搞好经营服务;三是建立通报批评与处罚制度,增强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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