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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商务系统信息报送制度
2009-05-08 09:33  文章来源:赤峰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了向相关领导科学开展各项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依据,加大赤峰市商务工作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迅速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推动商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信息数量要求: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量为每月不少于2篇,市局各科室报送信息量为每月不少于1篇。
信息内容要求:重点是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各科室主要工作。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工作;我市商务工作研究,包括内、外贸经济运行季度分析;国家商务经济动态,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各级领导对商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及其它等方面工作。
信息材料要求:信息要体现准确性和及时性,文字上要求简洁精练,除市领导讲话和工作调研外,其它信息不宜超过2500字;报送的信息签属作者姓名。旗县区报送的信息有商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局各科室报送的信息有科室负责人签字。
信息报送要求:信息报送至市局综合科。报送纸制信息同时附报电子文档信息。
联系电话:8820121。电子邮箱:cfswdt@163.com。
岗位责任制: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位。
督查激励制度。市商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并根据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在年终评选信息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赤峰市商务局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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